(详见附件1)的相关精神,继续支持职业学校通过专业论证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评价,经研究,现就2022年下半年学校学生职业技能评价申请材料报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对象和范围

(一)申报对象

本市中等职业学校,高等职业学校(含职业本科)。

(二)申报范围

各专业可申报经本市人社部门 邮编:201800
网站 沪ICP备08000694号 沪教Y6-201001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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